壹尚文档网 - www.czsy666.com 2024年05月17日 01:12 星期五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治国理政 >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范文(通用4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05-09 08:35:03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4篇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篇1

十八大以来“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研究综述
作者:田海舰 田雨晴
来源:《领导之友·理论版》2016年第01期

        [摘 要] 十八大以来,围绕如何理解和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理论界和学术界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达成一定的思想共识,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和深入探讨的问题。而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用辩证思维、整体思维、系统思维、历史思维、战略思维、世界眼光研究“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则反映了未来研究的发展趋向。

        [关键词] 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现状;趋向

        [基金项目]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属性与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15BKS108)

        [作者简介] 田海舰(1970—),男,河北易县人,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后、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伦理学。

         田雨晴(1996—),女,河北保定市人,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研究方向:政治思想教育。

        [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198X(2016)01-0033-06 ;[收稿日期] 2015-11-29

        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与“德治”在历史上皆长期存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治国方略进行了艰辛探索。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2001年,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首次提出“以德治国”,并明确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构想。2002年,十六大首次将“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我们党治国的基本经验。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2013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所要坚持的五项原则之一。十八大以来,围绕如何理解与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理论界与学术界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综合来看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内容。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篇2

浅析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作者:殷涛
来源:《当代人(下半月)》2018年第11期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对于夯实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础和思想基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对于夯实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础和思想基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两者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不同的地位和功能。法治,就是发挥法律规范作用,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用法律准绳规范社会行为、社会生活、国家治理。德治,就是发挥道德教化作用,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思想道德觉悟,用道德引导规范社会成员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人类社会是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向前发展的,这个过程也是人类社会逐步从野蛮世纪走向文明时代的过程。自从国家产生以来,古今中外,历朝统治阶级在治理国家的时候,逐渐发现单单依靠残酷的法律和残暴的国家机器,不但不能使国运长久,反而激起了广大被统治劳动人民的激烈反抗,最终这些统治阶级在一次次的人民起义和人民战争的狂风巨浪中灰飞烟灭。如汉初的统治者便是在秦王朝的覆灭中汲取了教训,推行“休养生息”政策,其实这就是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治理国家的古代版本。纵观浩若云烟的人类历史,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两者紧密结合,一个国家才能治理有序,人类社会才能健康运行。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篇3

浅谈对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认识
作者:苟高锐
来源:《报刊荟萃(下)》2017年第08期

        摘 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中,面对国际形势压力和寻求自强的迫切需求,经济发展和法治一直是最为重要的历史任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致使道德滑坡严重,社会诚信度低,传统美德、职业道德等优秀的道德文化萎缩。道德下滑不仅加重了法律的责任,更使得整个社会难以树立对法律规则的信仰和遵守。因此,在社会发展中,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使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法治;德治;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只有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时代要求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两者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都有其独特地位和功能,但又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应该相互结合,统一发挥作用。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觉悟。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对于夯实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础和思想道德基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现实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从根本上说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前我国法治建设现状同党和国家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实践证明,要切实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单纯就法治论法治是不够的,应当着眼全局、系统谋划,特别是要立足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重视加强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导,着力培植人们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都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文化环境,使法律和道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共同发挥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篇4

试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谈谈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效结合

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以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我们要正确地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有效地实行“法”“德”兼治。

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内涵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法律形式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行使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是代表人民具体行使国家管理职能。

二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是指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包括依法惩处各种犯罪行为,也包括维护每个人的法律权利。

三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根本意志的统一,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就是制定出完备的法律,使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就是法律制定出来后,必须遵守和执行。执法必严就是严格执法,它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

所谓以德治国,正如我国著名思想家孔子所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说,以行政手段引导民众,以刑罚来整顿、约束民众,虽然可以使民众暂时免于犯罪,但却无法使他们树立以犯罪为耻的观念。如果用道德来引导民众,用礼仪来规范民众,民众就会树立以犯罪为耻的观念,自觉地端正自己的行为。

道德作为人们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构成社会文明的重要因素,是维系和谐人际关系、良好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有所不同,法律具有强制性,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靠强制手段来实行的;道德则是靠人们的理想信念、社会舆论、传统习俗以及教育等力量来维持的。正如一个国家和社会不能没有法律和法治一样,一个国家和社会也不能没有道德和德治。

孔子“为政以德”的理念,确立了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德治”传统。唐朝初期的“贞观之治”,就是和以李世民为首的统治阶级以政治、法律等手段推行一套较为完备的“德治”体系分不开的。尽管历史上出现的几次“盛世”的“德治”,其中也不乏人治等一些糟粕,但毫无疑问,其治国的基本思路及成功实践,至今对我们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德治”,在中国共产党治党、治国中,历来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到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著作;从邓小平的“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理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到江泽民的“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等论述;从历史上许多关于“德治”的记述,到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都体现了我党对“德治”的高度重视,并在实践中已经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弄清弄通弄懂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内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

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效结合的重要意义

历史的发展和建国以来的实践证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必然要求。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民主与法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只有人民掌握政权,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才能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建立起自己的法律制度,才能使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民主制度、民主结构、民主形式和民主程序,都需要有法律加以确认、规范,并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而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真正得以实施,除了要有法制作保证外,还必须依靠“德治”的力量。唯其如此,方能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贯彻执行民主政治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自觉性,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离不开法制的保障。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比较完备的法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当前我国经济领域出现不少混乱现象,如失信毁约、制假贩假、偷税漏税、欺行霸市等,破坏了市场秩序,干扰了国家建设,损害了群众利益。这些都与我们相关法律不够健全以及执法不力有直接关系,且与社会主义德治力度不大密切相关。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在进一步加强法治力度的同时,还必须把德治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只有两者的紧密结合,才有可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需要。只有实行依法治国,才能更好地促进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技术进步、文化教育发展。比如,我国的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把道德义务转化为公民的法律义务,从而增加了道德规范的约束力,这无疑有助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和改善。又如,我国刑法、行政法等法律把严重破坏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或行政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者施以不同程度的制裁和处罚,直接保证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同时,只有实行以德治国,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意识,确保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使这些高度体现社会主义文化内涵的法律法规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大的成绩。

(四)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矛盾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要依靠法治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还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而要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在解决上述诸多矛盾的过程中,还必须充分发挥德治的作用,如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民事纠纷调节、制订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包括镇规民约、村规民约等,使这些矛盾得以有效地解决,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创造有利条件。

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效结合的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实行“法”“德”兼治,必须加强法制体系和道德规范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是在继承和弘扬中国古代“法治”和“德治”思想的优良成分,抛弃其糟粕的前提下,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为原则,重视民主法制教育、重视道德教育和道德感化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如在立法和制订《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都吸取了中国古代儒家“德治”思想的合理的正确的方面,抛弃其不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错误内容。

(二)实行“法”“德”兼治,必须坚持正反面教育相结合。“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虽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法治”对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敌对势力、不法之徒和党内的腐败分子坚决打击、严惩不贷。比如,从建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到如今改革开放时期的成克杰、胡长清,从辽宁沈阳的马向东到江苏盐城的祁崇岳、南通的潘宝才,他们都得到了法律的应有惩罚。是法治把这些蛀虫押上了断头之台、送进了高墙之内、关入了铁窗之屋。同时,使广大干部群众从反面教员身上吸取了深刻教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明确了这样一个基本的道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官莫贪,贪极必送命”。在实施“法治”、打击犯罪的同时,“德治”则把宣传表彰英雄模范人物,弘扬中华民族的浩然之气、优良传统和高尚美德放到了重要地位。从战场上叱咤风云的董存瑞到平凡中见伟大的雷锋,从二十世纪60年代优秀的县委书记焦裕禄、90年代优秀的支边干部孔繁森,到新世纪“三个代表”的忠诚实践者牛玉儒、任长霞,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把自己的历史写成了红色,他们各自的档案真实地忠诚地记录下了这光彩夺目的每一页。他们成了国人尊敬的英模、信赖的公仆、学习的榜样。可见,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以英模等优秀典型人物进行“德治”教育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三)实行“法”“德”兼治,必须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实际。以本人从事的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为例,我作为启东市海监渔政执法大队的一名负责人,在海监、渔政执法实践中,一方面把“德治”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加强了《渔业法》、《海域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海洋与渔业法规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采取在港口、码头和闹市区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渔业执法人员还上船宣传,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还发挥“一报两台”等宣传媒体的作用,作多侧面的宣传报道,收到了很好的“德治”效果,使广大渔农民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贯彻执行渔业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在坚持“德治”的同时,我们始终把“法治”紧紧地抓在手中,坚持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如2004年,启东市渔政执法大队依法签发各类捕捞许可证1870份,其中海洋1020份,内陆850份。先后查处各类渔业违规案件598起,其中海洋547起,淡水51起。依法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共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600多份,全年组织44次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全年来发生渔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依法抓好海洋抢险救灾工作,渔政船全年共参与海上抢险救灾工作6次,获救人员48名,挽回经济损失64万元。

要把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搞得更加有声有色,更加卓有成效,关键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这支队伍依法治海、治渔和以德治海、治渔的能力和水平。为此,我们把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努力做到深化“一大改革”、坚持“三项标准”、推进“五个创新”、实施“六条禁令”,概括为组织实施好“一三五六工程”。

1、深化“一大改革”,从管理体制上消除进一步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障碍。鉴于现行体制限定渔业执法经费和人员工资福利主要靠罚没收入来解决,这是导致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根源。为此,我们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要求在体制改革中,将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或依照公务员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渔业执法水平。这一建议已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支持。

2、坚持“三项标准”,从管理目标上体现进一步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的正确导向。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必须按照党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始终坚持“靠得住、有本事、信得过”这“三项标准”。

3、推进“五个创新”,从管理机制上激发进一步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的内在活力。其要点:一是创新人员招收录用机制。严把人员入口关,刹住“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创造更加公开透明、合理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让“靠得住、有本事、信得过”的人才脱颖而出,竞相涌现。二是创新执法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渔业执法“十六字方针”,突出“服务渔业”、“服务渔民”和“文明服务”的理念,健全完善新形势下渔业执法管理运行规范,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创新业绩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公务员管理体制,合理确定业绩考核评价指标,把坚持处罚适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作为业绩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准则。四是创新人员培养教育机制。切实落实人员培养教育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培养教育经费,确保人员两个素质的稳步提高。五是创新社会民主监督机制。建立市纪检、监察部门与渔业镇乡、村、船四级组成的渔业行风社会综合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大行风监督的力度。

4、实施“六条禁令”,从管理制度上巩固进一步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成果。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提出的渔业执法人员“六条禁令”:一是严禁着渔业行政执法制服进入各类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二是严禁无法定依据或不开具有效票据处罚、收费。三是严禁索要、收受管理相对人钱物。四是严禁私分罚没款和罚没物。五是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渔业管理相关证书证件。六是严禁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认真组织实施上述系统工程,在依法治海、治渔和以德治海、治渔中已经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论文提要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必须正确地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以有效地实行“法”“德”兼治。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的各项事务,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德治国,就是用道德来引导民众,用礼仪来规范民众,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效结合的重要意义在于: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效结合的主要措施:必须加强法制体系和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为原则,在重视民主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基础上制订出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必须坚持正反面教育相结合,以收到更为理想的教育效果。必须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实际。如把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在实施过程中要努力做到深化“一大改革”、坚持“三项标准”、推进“五个创新”、实施“六条禁令”。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认真组织实施该项系统工程,在依法治海、治渔和以德治海、治渔中已经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推荐访问:治国 依法治国 相结合

Top